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会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会计法规有《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会计行政法规包含《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总会计师条例》。会计部门规章包含《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政府会计准则》。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等。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符合适用条件的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并鼓励提前执行。2012年12月6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施行。该准则对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予以规范。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施行。对于想要提高财务知识的学员可以选择恒企教育,恒企教育诞生于2002年,以“自营为主、加盟为辅”的连锁经营形式,已累计在全国24个省市、150多个城市开办了近400家校区,致力于培养各种财务人才。

(1)会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2)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地质勘察单位会计制度。测绘单位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3)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证券公司财务制度。关于对《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医院财务制度。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物质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4)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深化企业会计核算的制度改革、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
(5)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27条)。独立审计实务公告(10条)。
(6)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7)会计核算方法。汽车运输企业内部单车承包租赁产权转让经营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计核算办法。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8)会计处理规定。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邮电通信企业市话初装基金会计处理规定。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通知。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办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企业基建业务会计处理办法。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地质勘察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就业机构就业经费会计处理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保险公司个人抵押贷款保险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关于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关于下发民航国内航线客运收入联营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执行《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9)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规定。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准则问题解答。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问题解答。国有企业申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程序及报送材料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10)其他会计制度。财政部关于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核算内容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公司投资联结产品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的意见。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关于对契税会计处理办法请示的复函。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程。 国务院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短期投资收益核算问题的复函。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暂收款等有关会计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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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科目
  1.在“特准储备物资”科目下设置“国储棉”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代国家储备的棉花的实际成本,并按棉花的批次、等级进行明细核算。
  2.在“特准储备资金”科目下设置“国储棉资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由国家拨入的资金等。
  3.增设“252特种储备借款”科目,核算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而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借入的款项。
  4.增设“504转出价差”科目,核算企业代国家储备物资出库而转出的价差收入或支出。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国储棉价差收入”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出库国家储备棉花应归还、上交或应转增国拨资金的价差收入。
  6.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国储棉利息”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收到预拨的特种储备借款利息。
  7.在“应收补贴款”科目下设置“应收国储棉补贴款”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应收的费用补贴。二、帐务处理
  1.企业收到国拨棉花特准储备资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特准储备资金--国储棉资金”科目。按规定上交时,作相反分录。
  2.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而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借入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特种储备借款”科目。归还专项借款时,作相反分录。
  3.企业采购国家储备棉,根据发展帐单支付的价款和运杂费等,借记“特准准备物资”科目,按照支付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实际支付或应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科目。
  4.企业出库国家储备棉,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结转成本时,借记“销售成本”科目,贷记“特准储备物资--国储棉”科目。销售国储棉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借记“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
  企业出库国家储备棉发生的价差收入转出时,借记“转出价差”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国储棉价差收入”科目;归还中央财政垫付的利息、费用和上交时,贷记“其他应交款--国储棉价差收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将部分价差收入增加棉花国拨资金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国储棉价差收入”科目,贷记“特准储备资金--国储棉资金”科目。
  企业收到国家拨给的专项用于棉花储备库改造和与储备体系建设有关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核销部分,报经批准后,冲销“专项应付款”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其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企业出库国家储备棉发生的价差支出,经批准冲减棉花国拨资金,借记“特准储备资金--国储棉资金”科目,贷记“转出价差”科目。
  5.企业收到预拨的特种储备借款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国储棉利息”科目;支付利息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应付国储棉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6.企业为保管国家储备棉花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借记“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应于月份终了,按照规定的费用定额补贴标准计算应收的定额补贴,借记“应收补贴款--应收国储棉补贴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收到补贴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应收国储棉补贴款”科目。
  7.对因不可抗力使国家储备棉受到的损失,经批准冲减国拨资金的,应按损失的金额扣除保险公司等的赔偿款后的余额,借记“特准储备资金--国储棉资金”科目,贷记“特准储备物资--国储棉”科目。
  对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国家储备棉霉烂变质而发生的损失,按照现行会计制度处理,不得冲减国拨资金;同时企业应将霉烂变质的部分,按照同品级、同长度和同数量予以补充国储棉库存,但企业不得调整帐面价值。

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答:1.在“特准储备物资”科目下设置“国储棉”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代国家储备的棉花的实际成本,并按棉花的批次、等级进行明细核算。2.在“特准储备资金”科目下设置“国储棉资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由国家拨入的资金等。3.增设“252特种储备借款”科目,核算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而向中国农业发...

会计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1)会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财政总...

企业财务管理的法规有哪些
答:第十条 原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首先应自行清理财产、债权、债务,然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由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界定原有企业净资产的产权。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理后均应转给改组后的企业。 国营企业改组为股份制的,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资产评估、验证、确认手续,界定国有资产产权。 第...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地方棉花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答:省级储备棉花和周转棉花应专库专帐管理,分别核算。省棉麻公司每季度向省政府“三金一储”领导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报告省级地方储备棉花的储存情况和财务核算情况。第三条 省级储备棉花的具体储备品种和数量,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供销社根据当年市场供求和财务情况提出具体意见,经省政府“三金一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发布《棉花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答:地方供销社棉花收储企业负责补贴资金专户开设、汇付。第四条 全国供销总社棉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供销社棉花收储企业,分别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省级分行“国家专项存款”科目中开设“棉花财政补贴”存款专户,并设立“国家储备棉利息和费用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4、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5、邮电通信企业市话初装基金会计处理规定6、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7、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8、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9、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10、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

专项储备属于什么科目?附相关账务处理
答:专项储备的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相关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1、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贷:专项储备2、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等3、...

在线等,答好定采纳!有关税务会计(增值税)账务处理1道:2019年1月公司从...
答:你好,购进分录,借:原材料-棉花 180000*(1-0.09)应交税费- 进项税额180000*0.09 贷:银行存款180000 领用生产布匹属于再加计扣除1 借:生产成本-原材料 180000*0.9 贷:原材料-棉花 180000*0.9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180000*0.01 贷:原材料-棉花 180000*0.01 ...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答:(一)每批棉花附有质量凭证;(二)棉花包装、标识符合国家标准;(三)棉花类别、等级、重量与质量凭证、标识相符;(四)经公证检验的棉花,附有公证检验证书,其中国家储备棉还应当粘贴公证检验标志。第十条 棉花经营者承储国家储备棉,应当建立、健全棉花入库、出库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保证入库、出库的...

财政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棉花公证检验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 ...
答:第二章 棉检经费使用范围、核定依据及使用原则第五条 棉检经费须按财政部核定的国家储备棉和经营性棉花公证检验成本开支项目列支。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水电费、劳保费、电信邮资费、检验用房及检验设备仪器维修及折旧费、检验仪器设备检定费、差旅费、证书资料费、样品运输费、业务管理费以及其他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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