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有哪些部门

国税局各职能部门有哪些

国税局部门设置 部门名称 职能 办公室 拟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公文科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机要、保密、调研组织、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外事管理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政务规章制度;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 政策法规科 进行有关税收调查研究;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承担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报备、清理及汇编工作;承担税收法规文件社会公告工作;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科罚、听证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负责行政赔偿等工作。 流转税管理科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有关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等工作。 所得税管理科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所得税法规和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等工作。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退税计划指标的管理;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调查、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科理国际税务事项。 税收征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缓缴税款、纳税评估、税收资料、纳税服务和税务代理的管理;组织征管质量考核;负责普通发票的管理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接收、保管、发送;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财务管理科 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计划统计科 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等工作。。 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及出国政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保卫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等工作。负责巡视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巡视工作;承办省局巡视工作办公室、市局党组和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科级,挂靠人事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的查科等工作。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 负责车辆购置税政策的贯彻实施及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车辆价格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负责车辆免税申请的审核及上报工作;负责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车购税端数据的汇总、传递工作;负责车购税完税证明等各类表证单书的管理工作;负责车购税征收档案管理具体规定和工作流程的制定及管理工作;负责对车购税征收情况的分析工作;负责与公安、交通、地税等部门的信息交换等工作。 办税服务厅 负责铜仁市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税的征收和发票管理发售及纳税服务等工件;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群工作。 铜仁地区国税局直属机构 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科、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及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科工作;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对本系统税务稽查工作进行考核;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稽查办案补助经费和举报奖励经费的分配和管理等工作。 铜仁地区国税局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组织信息化系统建设,制定和执行信息化系统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应用系统;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维护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等工作;全面规划并实现对本系统各级机关的技术支持与维护。 机关服务中心 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办公物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车辆、食堂、保洁、保安、医疗保健管理等工作。 票证中心 负责全区税收票证、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专用缴款书的发售及收缴等管理监督工作。 (四)所属机构

国家国税局职务有局长、副局长、纪检监察组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审计师,还有各个正司长及副司长。
办公厅内设处室包括局长办公室(总值班室)、办公室、综合调研处、信息处、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督办一处、督办二处、绩效管理处、文秘处、保密处、信访处。
所得税内设处室包括综合处、企业所得税一处、企业所得税二处、企业所得税三处、个人所得税一处、个人所得税二处、个人所得税三处。

扩展资料2008年6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于7月17日正式下发,新一轮国家税务总局及国税系统内设机构改革开始启动。这次机构改革主要设立了纳税服务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等部门。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税局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专栏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

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

(4)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

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

(6)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

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7)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公告、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工作。

(8)征收管理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

(9)财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0)人事教育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

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

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13)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同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局主要有以下几个个部门:

1、办公厅

办公厅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日常公务、文秘和局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和保卫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

2、政策法规司    

政策法规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制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订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研究、承办涉及世贸组织有关税收事项。

3、货物和劳务税司    

货物和劳务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

4、所得税司    

所得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

5、财产和行为税司    

财产和行为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财产和行为各税政策、指导和监督财产和行为各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6、国际税务司

国际税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国际税收、国际税务合作交流和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国家(地区)间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

7、收入规划核算司    

收入规划核算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组织税收收入、税款缴纳入库、税收分析预测、重点税源监控、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和税收数据管理应用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扩展资料:

一、历史沿革

1949年11月28日,政务院确定建立税务总局。

1950年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成立。

1988年5月,国务院决定将财政部税务总局改为国家税务局,为国务院直属局级机构,由财政部归口管理。

1993年4月国家税务局改为国家税务总局,同月19日国务院决定将国家税务总局定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年6月10正式挂牌。

1993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机构规格由副部级调整为正部级。

二、机构职责

1、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

(1)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2)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3)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4)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6)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7)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2、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代收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

具体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地方各税、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细则和规定。

(2)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和全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负责全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种和地方国有企业所得税及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汇总编报全省地税系统税收计划以及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工作。

(5)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和票证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6)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系统内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



税务局下属有许多科室,如: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教育处、信息技术处、综合规划处、财务监督处、预算处、国库处、政府采购管理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农业处、社会保障处、企业处、会计处、涉外经济处、税政处等。

扩展资料:

税务局主要职能: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_主要职能



税务局主要有以下11个部门:

  1. 党政办公室、

  2. 办公室

  3. 监察室

  4. 政策法规科

  5. 收入核算科

  6. 纳税服务科

  7. 征管科

  8. 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9. 涉外税收管理科

  10. 信息中心

  11. 人事教育科等职能部门及稽查局

  12. 税务分局

  13. 税务所等派出机构

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同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税务局



企业需要和税务局哪几个部门联系
答:税务局的部门包括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收入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处、财务管理处、人事教育处等超过10个部门。公司都需要和税务局打好关系,税务部门就只有地方税务和国家税务。而经常需要打交道的就是所管你们公司的那个税管员了。。

税务局最厉害的部门
答:这些部门都对税务局的整体运作起着关键作用,没有哪个部门可以说是“最厉害”的,它们各自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发挥着重要作用。下面是一些主要的部门及其职责:税费服务运营中心:这个部门是税务局的核心部分,负责统筹指挥线下线上全方位税费服务工作,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全面、...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答: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法制建设;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问责,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

各位大大;国税局分为哪几个科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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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答:稽查局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系统税务稽查工作。

税务局最吃香的五个部门
答:税务局里的部门有办公室(管日常事务)、征税大厅(对外窗口,专门负责征税)、征管科(负责征管的具体实施和解释)、法规科(政策法规解释)、人事教育科、信息技术科、会计统计科(报统计报表)、稽查分局、还有各税务所。各个部门都比较实惠,相对来说,做税务所的专管员是最实惠的,但档次不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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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7)天津市宁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18)天津市蓟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区、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主要职责:制定稽查计划,下达稽查任务;负责稽查案源管理工作;负责发票协查工作;实施稽查并完成稽查执行工作;负责稽查案卷的审理、归档工作;组织稽查案件的复查工作;负责听证案件的举证工作;与政府、司法、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及其他...

国税局的机构设置是什么样的?
答:(三)法规处 负责拟订全省财税立法规划和年度财税立法计划;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财税方面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本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层级监督...

税务局有哪些部门其中哪些是权力核心部门
答:调配都是经过人事部门进行;从业务的角度说,税政、征管是核心部门,因为税收政策如何执行、纳税人税收征管方式方法、减免税审批权、发票的购领、使用、甚至于处罚都离不开这两个部门。当然,作为税务部门,组织收入是中心工作,涉及到与纳税人有关的权力部门应当就是税政、征管部门了。

国税局各职能部门有哪些
答:国税局部门设置 部门名称 职能 办公室 拟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公文科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机要、保密、调研组织、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外事管理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税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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