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怎样买产品质量责任险

如何投保产品质量保险

您所问到的主要是保险产品所扣除的保险费率究竟是多少、由谁承担、是如何承担?也就是您准备投保,想知到您所投产品质量的保证以及所交保费的去向。第一;所有保险产品是在保监会监管下经营,根据不同公司、不同保标、不同年期所扣取费率不同。二;至于由谁承担可以回答您是由所经营保险公司承担,三;只要您遵守所签合同条约,投对代理人以及合法经营公司,保险产品的质量不用质疑。再补充关于保险费率及您所投产品的清晰度,您可以登录保险公司网站,如;中国平安客户可以在平安网站免费注册一账通....

第一条 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第二条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 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 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 被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 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 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七) 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八) 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 被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 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一) 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二) 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十三) 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 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第三条 赔偿处理

(一) 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 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 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二) 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 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年。


第四条 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 在投保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问题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问题作出真实,详尽的回答或描述;
(二)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费;
(三) 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间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的总值书面通知本公司,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实际保险费若高于预收保险费,被保险人应补交其差额,反之,若预收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本公司退还其差额,但实际保险费不得低于所规定的最低保险费。本公司有权在保险期内的任何时候,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一定期限内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总值的数据。本公司还有权派员检查被保险人的有关帐册或记录并核实上述数据。
(四) 一旦发生本保险单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
1. 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七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 在预知可能引起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本公司;
3. 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五) 若在某一保险产品或商品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产品或商品时,被保险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于类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 总则

(一) 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 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三) 风险变更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若生产、出售某种新产品或保险产品的化学成份有所变动,应在十天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据本公司的要求,缴纳应增加的保险费,否则本保险将不扩展承保该产品。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 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
2. 承保风险扩大。
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四) 保单注销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亦可提前十五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 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六) 合理查验
本公司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被保险人的房屋、机器、设备、工作和产品或商品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本公司的检查人员如发现任何缺陷或危险时,将以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在该项缺陷或危险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认为满意之前,对其有关的或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七) 重复保险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 权益转让
若本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九) 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进行。

第六条 特别条款
上面是太平洋责任险的保险条款,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保险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

购买保险方法:
一、带着身份证到保险公司购买;
二、电话购买:
1、拨打保险公司电话;
2、和客服说明要买的商业险险种;
3、确认投保的话客服就会让专人第二天把报价单送到指定的地点,确认报价单无误后就签字交钱,再过一天保单就会到本人手里。

产品质量责任险属于财险。
要到财险公司购买。
你可以拨打该公司客服电话详细咨询一下或者到当地保险公司前台做下咨询。

你可以打太平洋产险的的全国服务热线咨询。
我们平安也有产品责任险,电话是95512

首先,先要确定您一年的销售额.及销售的地区.及您希望的保障限额.有了这些信息,保险公司才能给你做报价.例如:
产品名称:
数 量:
销 售 额:
销售区域:
累计赔偿限额: RMB3,000,000.00
其中 人身伤害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 RMB1,000,000.00
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RMB1,000,000.00
累计赔偿限额: RMB2,000,000.00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我就是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有问题咨询可以发邮件给我.
blueeyes00@163.com

上一篇:
下一篇: